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津党发[2003]5号),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方针和工作重点(一)加快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