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浙委〔2010〕64号),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展绿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