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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日期:2013-07-03 来源:青海省经济委员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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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我省推进“四个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着力推进“四个发展”,开创青海科学发展新局面

(1)“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过去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历史任务,牢牢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的历史机遇,深入实施省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确定的发展战略,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战胜玉树强烈地震等自然灾害,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各项社会事业明显进步,发展基础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青海各族人民正满怀信心地迈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

(2)“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迅速推进,国内外经济深度调整和变革,必将促进我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显著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加快发展和玉树灾后重建,大力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必将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支撑。经过多年探索实践,新青海建设的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发展举措更加有力,发展后劲更加坚实,已经进入经济加速发展、产业加快转型的关键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完全有基础、有能力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发展不足仍然是我们的基本省情,发展方式粗放,科技创新不足,资源约束日趋凸显,加快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突出;城镇化进程缓慢,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能力依然薄弱;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日趋增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新考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仍处在攻坚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

(3)“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各族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为主要路径,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注重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和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推进改革开放,更加注重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打下更加牢固的基础。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符合国情、省情和我省发展阶段性新特征。以“四个发展”为主要路径,是青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生动实践,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必须把“四个发展”贯穿于“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领域,促进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基本要求是:

——必须坚持扩大投资,促进消费,实现总量增加与结构优化有机统一,着力推动跨越发展。坚持项目带动,增投资,强基础,扩规模,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坚持投资与消费双轮驱动,形成有利于投资消费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以调整需求结构、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为重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速度与质量的双重跨越。

——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资源转换与生态立省有机统一,着力推动绿色发展。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大力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条,加快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必须坚持以发展惠民生、促民生,实现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着力推动和谐发展。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夯实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努力解决好事关各族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惠及全省各族人民。

——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有机统一,着力推动统筹发展。以构筑战略新高地和培育经济增长极为目标,以重点产业突破、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布局优化为抓手,加快特色产业园区、示范区建设,形成“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新格局。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支持东部城市群优先发展,加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促进城乡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创新驱动,实现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有机统一,着力增强“四个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深入实施科教兴青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增强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的科技支撑能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开放型、创新型青海建设,提高市场化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使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开放提升的轨道。

(4)“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综合经济实力上一个大台阶,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现代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自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上一个大台阶,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扶贫开发取得重要进展,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基础更加坚实;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上一个大台阶,建成高原生态旅游名省和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效更加显著;社会管理水平上一个大台阶,社会管理格局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经过五年的努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翻一番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人均经济总量、人均投资强度、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与建设等六个方面走在西部前列。


二、坚持投资消费双轮驱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坚持投资消费并重,持续保持足够的投资强度,优化投资结构,注重扩大消费需求,加快形成投资和消费协同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

(5)强化投资支撑带动作用。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大项目带动大投资,以大投资带动大发展,依据国家投资政策和方向,加快实施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大型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等项目,规划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梯次推进,确保“十二五”期间投资成倍增长。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完善投资体制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切实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拓展投融资平台,扩大开发性融资规模,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建设项目的投入。着力改善投资环境,降低门槛,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努力形成多元化、多领域、多形式投资的新格局。

(6)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构建东连陇海、北接兰新、西通南疆、西南连接拉萨、东南通达成都的铁路网。加强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实现主要出省通道、西宁至州府通高等级公路,提高州府至县、乡公路等级,全面完善和提升“六纵九横二十联”公路网。加快构建“一主八辅”机场格局,完成西宁、格尔木机场扩能改造,建设德令哈、大武、花土沟等机场,全面提升航空运输能力。紧紧抓住国家大规模投入水利建设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引大济湟、黄河沿岸水利综合利用、重点蓄水和调水等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积极配合国家做好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加快输油输气管道工程建设。

(7)推进清洁能源体系建设。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加快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打造柴达木国家重要的光伏产业基地,推进格尔木“光伏城”建设。加快发展水电,建设羊曲等大中型水电站,积极推进通天河、澜沧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前期工作,建成全国重要的水电基地。大力推广洁净煤节能技术,建设一定规模的火电和热电联产机组,增强水火电及太阳能、风能调峰互补能力,实现能源多元发展。加强电网建设,实施青藏、青新电网联网工程和大电网全省覆盖工程。

(8)加快矿产资源勘查步伐。充分发挥省内地勘单位作用,积极引进国家及外省高资质地勘力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以祁连山、柴北缘、东昆仑和三江北段等重要成矿区带为主战场,大规模投入,“大兵团作战”,形成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勘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力求能源、有色金属、钾盐等紧缺优势矿种勘探取得战略性突破,确保“358地质勘查工程”目标全面实现,为青海长远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打造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接续基地。落实各级政府工作责任,加大地质勘查外部环境整治力度,探索建立地勘与地方利益共享机制,确保地勘工作有序进行。加快天然水合物勘查、评价和开发试验研究,促进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强全省基础测绘工作。

(9)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认真实施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意见,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着力提振消费信心,提高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需求。增加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比重,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增强居民消费预期。继续完善家电下乡、农机补贴等政策,进一步培育住房、汽车、旅游、文化、社区服务等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


三、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牧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必须把“三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支农惠农强农力度,夯实农牧区发展基础,促进农牧业稳步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农牧区和谐繁荣。

(10)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牧业。以特色、设施、集约、加工、转移为主攻方向,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着力推进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建设一批生态农牧业种养殖基地和制种基地。加快农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调整优化布局,重点发展十大特色产业,全面推进生态畜牧业,做大做强农区畜牧业。争取建成海东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大力推进海东高原现代农业、海北现代生态畜牧业、海南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黄南有机畜牧业“四大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菜蓝子”工程建设。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和观光休闲农牧业。积极推进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农牧业科技创新推广应用能力,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攻方向,推进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培育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牧区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

(11)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牧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建立完善促进农牧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完善服务体系,调整农产品价格,增加农牧民家庭经营收入。通过支农补贴、生态补偿、土地流转、林权改革、征地补偿、宅基地置换等途径,增加农牧民补贴补偿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引导农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合理布局,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12)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创新扶贫开发模式,以东部干旱山区、高寒牧区为重点,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和集中连片开发,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加强贫困地区水电路、户用能源、广播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以工代赈等工程。加大对口帮扶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扶贫济困。促进农牧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机衔接,实现阶段性扶贫目标。

(13)加强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以水利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病险水库加固、灌区节水改造、抗旱水源工程,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易灾地区水土保持,完善农牧区小型水利设施,全面解决农牧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加大农牧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海南灌区配套工程建设。推进农牧区电网改造,加快实施以电代薪、以煤代薪、以气代薪工程,积极推广太阳灶、户用光伏电源、小型风力发电设施,提高农牧区清洁能源普及率。推进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


四、加快工业结构转型升级,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坚持低碳、循环、生态、绿色发展方向,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建设百个重大项目、百家重点企业“双百”工程为抓手,以发展园区经济为主要载体,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要途径,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现代工业体系。

(14)着力打造十大优势产业。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融合与集约发展,加快推动工业结构转型升级。加速发展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建成国家重要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太阳能发电基地和新材料产业基地。大力提升盐湖化工产业、有色金属产业,建成全国最大的盐湖化工、大型钾肥基地和区域性有色金属生产基地。积极发展油气化工产业、煤化工产业,建设区域性油气化工基地和新型煤化能源基地。培育壮大特色轻纺业、生物产业,建成国际藏毯基地,加快形成以特色生物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群。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全面提升装备业整体水平。做精做专钢铁产业,建设西部新的特钢生产基地。

(1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认真实施加快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要平台,统筹资源集约利用与产业协调发展,着力构建以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主导产业体系,推进资源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形成产业、企业、产品间循环生产,实现资源节约、清洁利用最大化,着力打造具有青海特点的循环经济品牌,建成全国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

(16)加快发展工业园区。编制全省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园区建设管理模式,打造支撑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新引擎。充分发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青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推进民和工业园、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等园区发展。着力推动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建设工业集中区。引导对口帮扶地区和单位在东部城市群建设“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鼓励青南地区发展“飞地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五、努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着力培育发展新优势

坚持把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持续性,着力提高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17)推动旅游业跨越式发展。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层次招商,加大旅游项目和产品开发,大力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软环境建设,进一步丰富和提升大美青海旅游品牌,构建以西宁为中心的夏都旅游圈,以三江源生态旅游线、青藏铁路观光旅游线、祁连山森林草原风光旅游线为主的“一圈三线”旅游发展格局。加快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黄南国家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海南贵德高原旅游示范区“三大品牌”建设。着力打造高原生态旅游目的地,使旅游业成为推动“四个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18)促进金融业快速发展。认真落实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鼓励金融、产权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等机构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推进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及生态补偿基金,进一步扩大地方债券、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广泛聚集和吸引社会资金。积极拓展保险领域,丰富保险产品。整合金融资源,加快青海银行增资扩股步伐和农信社改制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农信社法人实体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加强融资性担保平台建设,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提高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19)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主要城镇无线宽带覆盖。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物联网研发应用,统筹建设“无线城市”,提高农村牧区信息网络覆盖面。加快“数字青海”建设进程,构建政务信息网络平台,推进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加快发展,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加强产业信息化建设,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将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全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园区。加快推进邮政电信普遍服务。

(20)大力促进其它服务业发展。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提高综合交通物流能力,加快西宁朝阳、格尔木、德令哈、平安“四大物流园区”和若干物流节点建设,形成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产权交易、商务会展、金融理财等中介服务业,规范发展会计、评估、认证、咨询、律师、司法鉴定等服务业。繁荣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加强粮食市场、城镇商贸市场建设,继续实施农牧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供销社经营网络改造。推进西宁市国家级服务业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增强服务业支撑和带动作用。调整房地产供给结构,加快普通商品房、商务楼集中区建设,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推广节能、节地、环保建筑技术,促进房地产业绿色发展。


六、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以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为途径,以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快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充满生机、相互促进的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

(21)加快形成“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新格局。认真实施《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崛起,建成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经济区和促进全省协调发展的先导区。加快柴达木地区新型工业化进程,建成全国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基地、循环经济试验区和西部地区重要的增长极。加快青海湖、祁连山、黑河流域等地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建成保障农畜产品供给和生态安全的重点区域。加快推进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建成全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推进沿黄河发展带建设成为黄河上游重要的水电开发、生态旅游和特色农牧业走廊。加快沿湟水发展带城市群建设,建成特色农牧业产业化、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和现代服务业走廊。推动青藏铁路沿线加快发展,发挥经济大动脉和开放融入主轴线作用。

(22)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科学制定《青海省城市化发展规划纲要》,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推进城市特色化发展。重点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按照“一核一带一圈”的空间布局要求,强化西宁“核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平安、乐都、民和沿湟“带”城市化进程,着力提升大通、湟中、湟源、互助等一小时城市“圈”功能。加快海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和玉树等地城市化步伐,全面提高州府所在地及重点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城市道路、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及燃气、集中供热等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23)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推动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统筹布局产业项目,加大扶持力度,提升西宁3县、海东6县、州府所在县工业集中区、特色种养业和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使其成为集聚人口、吸纳就业、带动发展的重要载体。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24)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玉树。按照“上两个大台阶”的总体要求,把国家支持玉树灾后重建、青海藏区跨越式发展与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实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进而建设更加安全的城乡居民住房、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的基础设施、更加合理的产业结构、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更加繁荣的民族文化、更加和谐的社会秩序,把州府所在地建成高原生态商贸旅游城市、三江源地区中心城市和青海藏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地区,实现建设生态美好、特色鲜明、经济发展、安全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玉树的宏伟目标。


七、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5)构筑“一屏两带”生态安全屏障。深入实施生态立省战略,进一步巩固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形成以三江源森林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为屏障,以青海湖草原湿地生态带、祁连山水源涵养生态带为骨架的“一屏两带”生态安全体系,努力实现高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大力推进三江源、青海湖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以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巩固黑河源头生态治理成果,推进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柴达木地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加强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为应对世界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

(26)推进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加快建立以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发展生态产业为导向的补偿机制,引导牧民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参与草原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强化对生态移民的技能培训和公共服务,提高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能力,积极发展后续产业,逐步破解“稳人难”、“减畜难”,努力实现民生改善、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的共赢。加快设立中国三江源生态保护发展基金,争取发行公益彩票。

(27)提高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发展,推动增量扩张带动存量优化,完善节能减排机制,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节能减排指标。按照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的要求,推动矿山企业开采低品位和共伴生矿产,促进矿山废弃物和多金属尾矿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好矿山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做好水权交易试点工作,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不断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组织实施好热电联产、建筑节能等示范工程,大力推广节能、节水、节地等先进技术,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

(28)加强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工作。强化源头污染防治,严格项目准入,杜绝高污染项目。建立健全工业污染防控体系,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发展清洁生产。加大水环境及大型水电站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实施湟水河治污工程,大力植树造林,建设沿湟绿化带,保护好青海人民的母亲河。推进西宁、格尔木、德令哈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加强重点城镇防洪、防火设施建设,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调查评价和地质、地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八、积极推进科教兴青和人才强省战略,着力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坚持把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放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出位置,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科技整体实力和产业技术水平。

(29)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改善办学条件,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调整优化中小学结构布局,加快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推进实施十二年免费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支持发展特殊教育,建立覆盖全社会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加强民族教育,加大异地办学力度,加强和改进双语教学。加强中小学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牧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完善资助制度,扶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增加教育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学。以加强薄弱环节、关键领域为重点,实施重大教育改革和发展项目。

(30)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为重点,健全人才使用机制,构建人才交流平台。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推进人才资源能力培训提升工程。继续完善柔性引才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住、但求常来,使青海成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乐土。

(31)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坚持以“绿色引领、开放创新、重点跨越、能力突破”为核心,瞄准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关键技术,获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一批自主创新产品和优势品牌,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继续实施“123”工程,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重点项目为载体,走开放式、联合式创新之路,提升青海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依靠科研院所、高校培育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坚持技术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支撑与产业振兴、企业创新相结合,促进先进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加强基础前沿研究,在新能源新材料研发、青藏高原生物资源等领域取得科技竞争优势。


九、建立健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建立符合省情、覆盖城乡、比较完善、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

(32)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产业规划共同促进就业的机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自主创业,推进西宁、格尔木等创业型城市建设。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援助制度,为劳动者提供高效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劳动行政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3)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动态保障机制以及低保标准与物价变动挂钩的调整机制。做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推进异地就医及时结算。扩大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妥善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社会保障。积极发展城乡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事业。

(34)健全基本医疗卫生体系。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落实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牧区和城市社区倾斜,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积极稳妥推进西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形成各类医疗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合作新格局。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35)扎实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完善现行人口生育政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完善农牧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基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服务体系。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构建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妇女儿童、未成年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36)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认真实施2010—2012年城镇保障性住房规划,以城镇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为主要对象,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房、周转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城镇、工矿棚户区改造力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扎实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快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进度。到“十二五”末,基本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37)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地方政策法规,健全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建立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健全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青海”建设,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加强对寺院的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大反分裂、反渗透、反破坏斗争力度,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十、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为新青海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进“文明青海”建设活动,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作出积极贡献。

(38)扎实推进“文明青海”建设。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打牢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拓展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和渠道,大力开展“文明青海”建设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着力提高全省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39)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功能全、品位高的地标性建筑。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扶持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网络信息事业,增强文化事业发展活力。支持民族特色文化事业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振奋民族精神。

(40)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产业。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依托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民族歌舞演艺业、影视制作业、新媒体产业。培育壮大热贡艺术、藏毯、昆仑玉雕等特色工艺美术产业。集中建设黄南热贡文化生态产业园、玉树康巴文化风情园、昆仑神话园等文化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按照国际化、品牌化、市场化的要求,不断扩大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青海湖国际诗歌节、三江源国际摄影节暨世界山地纪录片节等文化品牌影响力。打造提升环湖赛、世界杯攀岩赛和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为主的“三大国际体育品牌”,不断提高多巴高原体育、尖扎水上运动、玉珠峰登山等国家体育训练基地整体水平,推动文化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兴产业。


十一、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与活力

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大力实施开放融入战略,形成有利于推进“四个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构建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发展新格局。

(41)加速培育市场主体。努力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坚持从经济发展方向、产业发展节点、优化发展环境上培育市场主体。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扶持力度,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特色经济发展,进入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等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4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形成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激励创新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行政问责制,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

(4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财政分配关系,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加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稳步推行“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体制。稳妥推进资源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环保税等税费改革。认真落实中央赋予省级政府的税政管理权限,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

(44)加快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资源市场体系,促进资源产权的自由流动和资源产品的合理配置。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推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和企业用电峰谷电价制度。推进电力直供,完善油价与运价联动、煤电价格联动、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机制。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形成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

(45)深入推进农牧区改革。全面完成乡镇综合改革任务。坚持和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办法。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健全重点公益林、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继续推进林改带动公益林家庭合同制管护等具有青海特色的林权制度改革。发展农牧区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健全农牧业保险制度,改善农牧区金融服务。

(46)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围绕循环经济、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充分利用西藏、新疆等西部口岸,扩大对外贸易,推动“西向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扩大使用外国政府贷款规模。加强对外宣传,精心组织好青洽会、藏毯国际展览会、国际清真食品用品展览会等大型经贸会展活动。继续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扩大有色金属、高原特色农畜产品、机电产品、藏毯、民族用品等产品出口。积极鼓励进口关键技术、设备和重要原材料,提升工业装备水平。加快兰西经济区发展,推动黄河上游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强与周边省区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旅游等方面的联合协作,积极推动格尔木藏青工业园建设。搭建与对口支援地区在产业发展、技术合作、干部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平台,构建互利共赢的长效机制,推动援青工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


十二、动员全省各族人民,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省各族人民一定要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47)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驾驭全局、领导发展、务实创新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谋划和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团结干事、激情干事、踏实干事”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健全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纪律保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严格权利运行制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48)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证立法、监督和决策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体现省情。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立法和司法工作,推动依法治省进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充分调动各族各界建设新青海的积极性

(49)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坚持党管武装,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构建平战结合、相互兼容、共建共用的基础平台,提高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和人民防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深化国防教育,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积极推进军民共建,密切军政军民团结。

(50)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省共产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廉洁从政、执政为民,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继续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大力弘扬“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玉树抗震救灾精神和“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责任感,凝聚起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效能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干事创业的内驱力和执行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进“四个发展”的强大力量。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面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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