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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

日期:2013-06-28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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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发〔2010〕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5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号)及有关配套文件精神,加快新能源汽车及关键核心部件研发,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进程,促进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面临形势和重要意义

能源短缺与环境污染是汽车产业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应用已成为世界汽车工业发展的趋势。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对适应市场需求、实现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国在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及关键核心部件领域都取得了突破,与国外的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差距相对较小,新能源汽车产业正进入新的高速发展阶段,具备了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我区汽车工业已突破年产汽车百万辆大关,配套体系较为完善,具有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条件和基础。近年来,我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取得一定成绩,电池电容纯电动公交车已服务上海世博会,微型电动货车已出口美国,油电混合动力总成已配套国内客车企业,微型电动客车、电动社区车、电动乘用车、可再生空气混合动力总成、双燃料发动机、油电混合电磁直耦电拖装置等一批产品已研制成功,部分产品实现批量生产。我区新能源汽车发展虽已起步,但仍存在制约发展的问题,如产品以电动汽车为主,其他新能源汽车发展较慢;产业产值偏小,产业链不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尚不成熟,区内节能及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尚未开展等,只有抓住汽车工业转轨的有利时机,紧跟国内外发展趋势,自主创新,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精神,坚持整车与关键零部件并重,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相结合,坚持示范推广与产业化相促进,以技术创新突破关键技术,以技术改造带动产业体系建设,以自主品牌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3万辆,新能源动力总成生产能力达到1.5万套,形成新能源客车、新能源商用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体系,电池等部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实现区内配套;南宁、柳州、桂林等先期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效果明显,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客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使用;南宁、柳州、桂林等试点城市初步建立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

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8万辆,新能源动力总成生产能力达到3万套,形成多品种、多系列、多领域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体系,基本建立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体系;全区各市在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开展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公交客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占一定比例;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重点支持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延龙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快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建设,并加快发展电机及电控系统等关键核心部件。支持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支持桂林星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电机及电控系统生产基地。支持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建设新能源动力总成生产基地。加快广西天鹅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铅酸蓄电池生产基地建设。加快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锂电池基地建设。通过上述生产基地建设,逐步形成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

(二)加强新能源汽车自主研发体系建设。建立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跟踪国内外技术标准,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标准体系。整合区内现有技术研发和检测资源,建立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部件的检测、评价和研发平台,制定产品质量要求,保证新能源汽车质量合格、产品安全。支持企业与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通过产学研结合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建设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研究开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

(三)加快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研发。积极推进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和其他新能源等各类汽车产品开发,尽快形成多品种、多系列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满足不同领域的需要。客车重点推进城市公交车发展,支持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拓展电池电容、液电纯电动城市客车优势,加快研发油电混合动力城市客车;支持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纯电动、混合动力城市小公交。乘用车重点推进家庭用车、出租车和公务用车发展,支持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柳州延龙汽车有限公司研发纯电动轿车、纯电动微型客车、纯电动及混合动力多功能乘用车等产品,并加快产业化。商用车重点推进区域物流用车和环卫、机场和邮电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的发展,支持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延龙汽车有限公司发展纯电动货车、客货车、货车、城市垃圾车、观光车和邮政转运车等产品。

(四)加快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总成和零部件开发。新能源动力总成重点发展油电混合动力系统,支持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拓展客车油电混合动力系统优势,并积极发展可再生空气混合动力总成、乙醇柴油发动机、双燃料发动机等新能源动力系统。支持桂林星辰科技有限公司与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合作共同研发城市小公交混合动力总成、商用车混合动力总成。电机及电控系统方面,支持桂林星辰科技有限公司、柳州科尔数字制造有限公司、柳州延龙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再生制动能量回收策略、电子助力转向控制系统、机电耦合技术、强电安全技术、网络通讯和控制技术、热管理技术等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研发。电池方面,同时推进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发展,支持广西天鹅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加快纳米胶体铅酸蓄电池和卷绕式铅酸蓄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并积极开发超级电容器电池等产品。支持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锂电池材料,研制和生产锰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锂离子动力电池。

(五)开展新能源汽车区内示范推广。参照国家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和山东、重庆等省市先进经验,选择南宁、桂林、柳州等市,以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进行我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南宁、桂林、柳州等市要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示范城市要合理规划示范运行线路,建设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系统,加快我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普及进程。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地税局、质监局,自治区国税局,广西电网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研究协调新能源汽车发展相关问题,整合各方面资源,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信委,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财政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并整合现有千亿元产业发展资金、科技专项资金、新能源产业发展资金等,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及关键核心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南宁、柳州、桂林等市也要安排资金支持本地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研发及产业化和配套设施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我区新能源汽车研发及产业化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加强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和标准的指导协调。自治区工信委要指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做好生产准入工作,协调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申报相关问题,为企业争取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创造条件。对尚未建立国家标准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自治区质监局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研究制定相关企业标准,并在区内备案;同时,指导和组织科研院校、重点企业制定广西地方标准,并争取上升为国家标准。

(四)推进区内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自治区财政厅、工信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我区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研究相关办法和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车辆购置和配套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对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在购置、使用、维护等环节中给予政策优惠。南宁、柳州、桂林等市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安排资金扶持,并协调存在问题,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同时,自治区财政厅、工信委、科技厅等部门要指导南宁、桂林、柳州等市开展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

(五)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广西电网公司等部门及各相关市政府要研究规划区内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研究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运营用电优惠等相关政策,保障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结合示范推广规划积极推进纯电动汽车充电站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六)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各级政府在推进示范推广的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新能源汽车的宣传和消费引导,大力培育本地消费市场。各级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有计划地使用新能源汽车。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汽车采购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要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


附件: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投资项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日


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投资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投资(万元)
建设起止
年限
项目所在地
业主或
单位
1
年产12万辆专用车及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
新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区及配套设施。开发新型货车改装车、新能源专用车、客车改装车、休闲车辆、社区用车,形成年产10万辆各类专用车及新能源汽车(其中新能源汽车5万辆)的生产能力。
150000
2010-2014
柳州市
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
新能源汽车技术改造项目
利用CN100平台开发多功能混合动力车和并联式混合动力车,开发乐驰微型轿车的纯电动车型等。
40000
2011-2012
柳州市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
客车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
新建生产基地,开发混合动力V2客车,形成年产2.5万辆中轻型客车(其中新能源客车5000辆)的生产能力
25000
2009-2014
桂林市苏桥工业园
桂林客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
电动汽车扩能项目
新建厂房,扩建生产线,形成年产3万辆微型电动车生产能力。
25000
2011-2015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
柳州延龙汽车有限公司
5
新能源客车升级改造项目
新建厂房,建设生产线,形成年产8000辆各型新能源客车及客车底盘的生产能力。
14600
2010-2011
桂林市苏桥工业园
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6
电动汽车生产基地项目
新建厂房,建设整车装配线、检测线、研发中心、试制车间,形成年产1万辆微型电动车生产能力。
11000
2009-2010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
柳州延龙汽车有限公司
7
混合动力系统总成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生产线,新增年产3万台混合动力总成(其中2012年形成1.5万台)的生产能力。
31687
2009-2015
玉林市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8
城市小巴混合动力配型及产业化项目
新增设备,新建研发中心和制造基地,完成城市小巴混合动力配型,形成年产5万台混合动力电拖装置的生产能力。
25000
2010-2012
桂林市国家高新区
桂林星辰科技有限公司
9
纯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纯电动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包括:纯电动微型物流用车、纯电动城市低速乘用车和纯电动城市小公交车三大系列;零部件包括电机驱动系统、整车控制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和电动空调控制系统等。
50000
2010-2012
柳州市
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0
崇左中信大锰产业园一期工程
建设年产1万吨四氧化三锰项目、年产5200吨软磁铁氧体项目、年产500吨锰酸锂项目和广西锰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总部大楼。
26821
2008-2011
崇左市城市工业区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1
锂离子电池项目
建设生产线,形成年产6.5万KVAh锰系锂电池的生产能力。
20000
2011-2015
崇左市城市工业区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2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新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开发控制器、充电机等核心零部件,形成新能汽车电器产品15万套配套能力。
20000
2010-2014
柳州市
柳州科尔数字制造有限公司
13
崇左中信大锰产业园二期工程
扩建生产线,形成年产2000吨锰酸锂、2000吨钴酸锂的生产能力。
15000
2010-2012
崇左市城市工业区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4
太阳能与风能储能用纳米胶体铅酸蓄电池及卷绕式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产业化建设项目
新建厂房,新建生产线,形成年产30万KVAh纳米胶体铅酸蓄电池和22.5万KVAh卷绕式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的生产能力。
12418
2010-2011
梧州市
广西天鹅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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