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3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信息化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